5.笔试分值: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另行公布,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6.笔试内容: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7.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考生可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2.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分数合格的考生中,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4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分数。
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2.进入体检人选: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5的比例(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1,比例则为1:2),根据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及有关规定,由南明区教育局根据教师工作岗位需要与体检医院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及内容。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后续招聘程序,如在后续招聘环节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如后续环节均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空缺的名额,在空缺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若本岗位已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在本学科按成绩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入职审查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审查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职审查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审查,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审查人员,若试教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新一轮试教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审查人员。
审查工作依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进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入职审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细则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入职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入职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空岗,将进行递补,递补方式为:首先从本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若仍出现空岗,可在报考我区相同学科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如果调剂后还有空岗,可在报考该岗位或报考该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审查,体检、审查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入职审查工作具体事宜、合格人员名单事项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递补(调剂)事项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递补(调剂)结果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录取、签订合同
考生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公布聘任人员名单,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
签订聘任合同时,设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未达二级甲等的,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截止2020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在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区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297924424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9391
南明区教育局:0851-85818499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南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南明区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明区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南明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2.双龙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