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734-8705196;王老师18007341208;何老师13875650644。
3.报名资料:报名和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2020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高校2020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按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无必要,考生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三)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报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仅1次)。
资格复审合格者即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仅1次)。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岗位等级在聘用单位参加竞聘后确定,学校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按照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三年。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一)本次招聘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734-8705196;王老师18007341208;何老师13875650644。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六、有关事项
本简章由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
1、《2020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绿色通道招聘)》.xls
2、2020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