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3)网上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鄂州职业大学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
(5)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详见面试公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是否聘用由鄂州职业大学提出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4.面试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面试考试费50元。
5.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①体检工作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②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③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④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⑤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
⑥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⑦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鄂州职业大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3)公示与聘用
鄂州职业大学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合同约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以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注册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
4.咨询电话:027-60858881;13177388018(艾老师)
5.招聘公示公告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ezhou.gov.cn/)、鄂州职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ezu.cn/)。
6.本公告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鄂州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鄂州职业大学“121人才池”计划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鄂州职业大学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