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面试人员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登记,并通知其参加现场面试测评的时间、地点。
(四)面试测评考核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如有变化,根据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面试测评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德宏职业学院(具体面试测评场地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1)教师岗位:采取讲课+提问的方式(含自我介绍、自选本专业1个内容讲课、考官提问)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考核测试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备(提供黑板);
(2)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内容包括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时间为15分钟以内。
4.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综合平均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综合平均分相同的,通过复试,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考核测评综合平均分达不到90分(满分100分),不予聘用。
5.面试要求:
(1)真实提供健康信息。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测评时上交“云南健康码”纸质彩色打印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测评;“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测评;“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持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测评;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面试测评;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测评。
(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携带网上提交过的所有材料原件、求职简历和讲课稿,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测评;
(3)采用错峰错时现场测评考核方式,避免人员集聚,体温异常的应聘人员暂缓测试;
(4)面试测评过程中应聘人员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五)资格复审
由测评专家组向组织、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和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汇报面试情况后,由人社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执行国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相关政策待遇和学校的相关待遇。根据《德宏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属于硕士研究生的,见习期1年满,经考核合格,学校给予安家费5万元(税前),分2个聘期发放(1个聘期为5年);学校每年给予一定的课题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课题科研资助经费每年5万元、人文科学类课题科研资助经费每年3万元),实行年度报账制。同时享受德宏州人才激励的相关政策。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经查实,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对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履职回避”的规定执行。
(三)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学校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692—2105661
邮箱:dhvcrsc@qq.com
九、监督电话:
(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692-2122111
(二)德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电话:0692-2105676
附件:
2. 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3. 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引进研究生报名汇总表.doc
德宏职业学院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