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初审时间内补充提交,8月22日16:00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初级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含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下同)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岗位计划表》中注明“免笔试”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环节。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组织协调、专业知识储备、技能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计划表》,其中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的,按试讲成绩占比60%,答辩成绩占比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测试的,按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学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用。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职业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殷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631)5700269、5700699
九、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