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学校在考生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以下材料:
1.《2020年沈河区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合同制教师报名表》2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1.学校于8月23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为8月24日上午8:00,地点在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进行,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试讲范围:各学科均为沈阳市现行教材五年级下册;
4.面试考核的形式为试讲,每名考生面试的时间限定在15分钟以内(10分钟无生试讲,5分钟评委提问),由评委(有区内互派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量化评分。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安排现场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通知。
(六)考察
由招聘学校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起,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注:以下附件由考生现场报名,到校填写
附件1:派遣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派遣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3:《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4:《“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
附件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6: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广昌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