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拟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经开区第三中学综合楼4楼大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永安路150号)。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八条第(四)项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填写《曲靖经开区第三中学2020年引进教育人才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采取经开区第三中学初审,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大于等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向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经开区第三中学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填写资格复审未通过告知书)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6.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后续引进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十一、面试
(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0年9月12日前报经曲靖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将面试方案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面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提交《曲靖经开区第三中学引进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岗位空缺的,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须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三)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经开区第三中学引进教育人才面试方案》。
(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须在规定网站公布。
十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引进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当场使用备用试题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情况说明。
十三、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初步引进人选报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会同经开区工委组织部报曲靖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的书面意见报市人社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对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四)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六)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按规定向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交《曲靖经开区第三中学引进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由曲靖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引进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引进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引进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由曲靖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进结果无效。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引进人员、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方案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874-3297288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0874-3188623
监督电话: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0874-3322519
曲靖经开区人力资源局0874-3316769
附件:
附件3 师范类本科大学(不包含师范类学院)36所名单.doc
附件4 经开区第三中学2020年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doc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