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人员及内容:区纪工委、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统战人事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学历网上认证信息打印页证明(含二维码)和教师资格证书网上认证查询打印页证明。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说课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通过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jzbhxq.gov.cn/)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注:所有考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三优先”顺序原则进行确定: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如出现加试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组织统战人事部、社会事业发展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报考合并职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本人排名顺序依次自主选
择应聘学校(幼儿园),选择方式为: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第一名优先选择聘用单位,然后第二名…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对不选择应聘学校(幼儿园)且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若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解除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网上可查),应聘人员自行对照目录专业报考。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统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锦州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3588262)。
附件:
1.2020年锦州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