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打印准考证。请于2020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考生报名网打印准考证。
4.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3)为准。
(二)面试。
1.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和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以大兴安岭政府网站(http://www.dxal.gov.cn)公布为准。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若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人选。确定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和考察的,个人书面承诺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聘用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协议,明确违约责任;试用期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引才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引才工作指定发布网站为大兴安岭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网站发布为准。
(三)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引才过程中保持通讯通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特别提示
按照国家、省和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区外考生抵达大兴安岭地区前,须持“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并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资格确认和考试。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入境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隔离费用自理),评估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面试前,应接受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龙江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防疫行程卡无异常、“龙江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行动轨迹或码色异常、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高于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请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保持安全距离,配合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457-27565050457-2730506
监督电话:0457-2730501
附件:
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