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签订协议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办理,随行陪同人员不得进场。签订协议流程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四、体检安排
1.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福州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体检流程》(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8:00前在福州第十五中学(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门口集中,统一安排体检。要求准备1张1寸照片,空腹参加,体检费自理(自备零钱),以医院统一收取缴交的为准。因体检当天结束后体检医院可能通知个别人员对部分项目进行复查,原则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后三天内不要离开福州,以便及时参加复查。有既往病史的在复查时需提供有关既往病史材料。
3.拟聘用人员属于2020年福州市各高校已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于此次的体检。申请免体检对象须于9月29日下午18:00前将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复印件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611室)。体检表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并在体检表第一页右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受理免检申请。
4.因体检项目中“DR胸部正位片”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请正在怀孕期的拟聘用人员务必申请延期体检,并于9月29日下午18:00前将《延期体检申请报告》和孕期体检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611室)。
5.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40647。
五、递补聘用
根据招考公告,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即2020年10月13日下午18:00)。相关递补通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六、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员需于10月15日(含)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递补聘用人员延长至10月20日(含)。
七、岗位培训及报到等事宜另行通知。
因受疫情的影响,先行安排上岗的拟聘用人员后续仍需进行档案、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审核验证、岗位培训等,凡审档不合格、相关证书弄虚作假、岗位培训无故不参加或不合格的,均取消拟聘用资格。
附件:
1.2020年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材料.rar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