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6日登陆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科目一》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请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分为专职思政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和专职组织员岗位。
专职思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
2.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我校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材料(明确入党时间)。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市人事考试网和我校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满分为100分。
专职思政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应聘岗位课程内容,每位应聘者试讲时间为20分钟,需提供教案等资料。
专职辅导员与专职组织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答辩时间为10分钟。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我校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核发《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2.我校在收到《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签订聘用合同后由我校持《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5.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我校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工作人员违纪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我校在运城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校人事部。
咨询电话:
人事部:0359-25508662550660
监督电话:
监察室:0359-25507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