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面谈、资格审查、模拟课堂教学考核、签订就业协议等程序进行。民办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1.发布招聘信息。由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区人社局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龙湾区教育局将于10月24日赴温州大学、11月7日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招聘会,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由龙湾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谈、初审、填报信息。区教育局现场组织人员与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报名人员须填写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扫描二维码填报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区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龙湾区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
5.模拟课堂教学考核(100分)。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考核后当天公布成绩,如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6.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四、体检、考察
拟聘用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1年8月2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咨询电话:0577-86358281,监督举报电话:0577-86387188。
本办法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