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面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当场进行面试(面谈),合格后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面谈)合格、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可进行考察、体检,应届毕业生在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后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临淄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公告由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淄区人社局0533-7223131
临淄区教体局0533-7866526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附件:
1. 202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东北站)岗位一览表.xls
2. 202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东北站)报名表.doc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