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者本人资格初审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须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复印件均为A4纸型。同时递交与报名资格审查表同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3.资格复审材料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提供,如确因特殊情况考生本人不能前来、委托他人代审的,除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
六、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采用答辩和试讲、技能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考核成绩的确定
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报考教师岗位无技能考核的,试讲成绩即为专业考核成绩;有技能考核的岗位,试讲成绩占60%,技能考核成绩占40%。报考辅导员岗位的,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演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考核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考核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具体专业考核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考察。
2.体检在学校指定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和企业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它所需材料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事项
1.给予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3.本次人才引进专业考核费用由学校承担,应聘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179011(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
0558-2198283(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公告。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