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分为辅导员面试和专业面试。应聘专职辅导员1-6岗位的人员参加辅导员面试和专业面试。应聘专职辅导员7岗位的人员参加辅导员面试。所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1)辅导员面试。辅导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回答问题和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专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每个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专职辅导员1-6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辅导员面试成绩×25%。
专职辅导员7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辅导员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专业面试成绩或辅导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确定聘用人员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用人方式和待遇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379-64231971(河南科技大学纪委)
2、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或学生工作部(处)联系。
人事处联系方式:0379-65627196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方式:0379-64231940
电子邮箱:hkdzp@haust.edu.cn
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