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温州龙港市招聘编制教师公告【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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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温州大学等高校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1.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已经结束。
2.其他各高校专场招聘会(浙师大等):另行通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本科生,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本科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双一流”高校2020或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0或2021届“精英班”(如杭师
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毕业生。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2020届、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0届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6.2020届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7.2020届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放宽到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三)有关说明
1.不限户籍。
2.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院)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院)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3.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络公示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龙港中学等14所学校共49个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温州大学专场优先录取,若温州大学专场招聘满额,不再组织专场招聘,招聘未满额则根据需求另行组织专场补招)。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1.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http://lgs.wenzhou.gov.cn/-机构单位-社会事业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
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成立提前招聘工作小组,赴相关高校组织开展报名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到设点高校现场或指定地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每生只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名时应提交提前《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校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项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入学录取批次、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已经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初审、面谈
工作人员对报名对象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组织人员与报名对象进行面谈,然后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