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
2.笔试的时间暂定2021年1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面试人选。
4.在嘉兴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
(五)技能测试
1.部分招聘岗位需同时开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时间暂定2021年1月3日(星期日)。
2.需开展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及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
4.在嘉兴教育网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部分招聘岗位)×50%计算(无技能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2021年1月4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嘉兴教育网。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七)面试
1.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序号1、2、3招聘岗位采用面谈形式),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结束当天,由嘉兴市教育局发布面试结果公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1月4日(星期一),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根据抽签顺序决定,面试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嘉兴教育网。未按时参加者视作放弃。
(八)体检与考察
1.综合成绩
(1)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1:5的岗位,无技能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有技能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2)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25%+技能测试成绩×25%(无技能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3)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如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暂定于2021年1月4日面试结束后在嘉兴教育网上发布,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体检,体检时间暂定2021年1月5日上午,请入围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早上8:00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3.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为复核报名资格条件,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核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十)聘用
1.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统一在2021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5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14天(12月19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为确保后续考试工作安排,请各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申领浙江“健康码”。
(二)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兴市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
(六)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八)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十)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嘉兴市教育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嘉兴教育网。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850525(陈老师)
0573-82085794(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
1.2021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doc
2.2021年嘉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_社会人员用表).doc
3.浙江健康码申领使用、个人健康状况申报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
嘉兴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