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考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下一轮考试通知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1至A11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讲:经过资格复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方式,授课内容由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应聘B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次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主要内容为学生管理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1-A11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1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0-3066069,13397502927(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0-3066013,17769305215(纪检监察处)
附件:
1.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