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6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45分钟,“讲课+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指定教材内容。面试考试费70元。
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采取加试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等额进行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服务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3.应聘人员在应聘、考试等过程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
咨询电话:0633-3226766
附件:日照市东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