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7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月18日12:00-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浦口区教育局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无法复印。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前在浦口区政府网另行通知),各项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3年。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浦口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内,按照招聘岗位相应数量,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025-58882172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25-58893039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浦口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