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有本人签字的《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8)有本人签字的《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证件(1)至(5)项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相关要求、考试成绩等将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专业技术A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组织。如某一岗位初审合格人数超过5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按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
专业技术B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专业技术B类岗位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专业技术B类岗位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水平、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录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邮箱:mawenchao@vip.163.com
联系人:阮老师、秦老师电话:0632-5650961
附件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