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由部门、学校两级共同考核,通过笔试、面试、试讲、测评等环节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
(四)考察及体检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聘人员须提交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公示及录用
经学校审批同意的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有关进校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1.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为审计、统计、保险、日语、马克思主义哲学、金融、计算机、信息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待遇优厚,薪资面议。应聘者可直接发邮件或来电咨询联系,专人接待。
2.面向国内外招聘常任轨教师,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信息管理、投资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财政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等专业,薪资面议。
3.面向国内外招聘骨干教师,并根据其学术基础和承担任务给予相应的待遇,具体面议。
4.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进编条件的录用人员,纳入我校正式编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我校的“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2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且从未就业和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学生。应聘我校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五、相关学院及人事处联系方式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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