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应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8.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因采取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均以扫描件提供。
(四)测评及面试
1.部门测评
报名结束后,由各用人部门对所报本部门职位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评。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表达能力等,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评结果,原则上按3:1的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现场面试
根据测评的结果,领导小组按要求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统一现场面试(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发布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查阅其个人档案。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学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与在编在岗教职工同等薪酬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方案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