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502室(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益民路10号)
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须与报名表上的相片同底)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资格。
(二)笔试
1.时间: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第一小学(赣州市南康区南水大道文化路1号)。
3.内容和分数:高中教育教学及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4.成绩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分学科划定最低合格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科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上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参加考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入闱比例的学科,在最低合格线上全部入闱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将在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面试
1.时间: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
2.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第一小学(赣州市南康区南水大道文化路1号)。
3.内容和分数:面试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或某课内容,总分100分。
4.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告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分学科按招聘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某学科末位入闱者总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由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体检、考核结束后,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及选岗
1.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南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1)伪造、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2.根据学科指标和学校岗位,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
五、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下进行。成立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科体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南康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康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6646561
监督举报电话:0797-6643955
附件:
1.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高中学校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表职位表
2.赣州市南康区高中学校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赣州市南康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