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招聘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招聘对象。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校、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
因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以及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复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复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
按报考志愿确定招聘对象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可从已参加复试但未确定为招聘人选的同类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有空缺的同类招聘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列入招聘对象。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招聘对象的考生与招聘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六、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招聘对象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对象确定为拟聘用教师,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招聘岗位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8227091(博白县人社局)
0775—8332970(博白县教育局)
附件:
1.2021年博白县水鸣中学等7所学校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博白县双向选择招聘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