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处)”公章及复印件;
(3)学生成绩表原件,加盖“院(处)”公章及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6)《2021年荥阳市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019、2020年毕业生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3)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4)《2021年荥阳市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一经录用,签订正式就业协议。
本次共招聘20个岗位,不分学科,招满即止。
(四)体检考察
2021年7月31日之前,签约学生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荥阳市教育局报到。
报到完毕由荥阳市人社局和荥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体检费自理。在报到、考察、体检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候补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博士研究生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硕士研究生最低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4.按照“荥阳英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在荥阳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购房补贴。拟聘用人员入职手续办理之前可先行跟岗跟班实习,所在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劳务补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荥阳市人社局0371-60252068
荥阳市教育局0371-6462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