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入围人员名单由我校电话通知到考生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笔试地点:长沙县第一中学善思楼2-5楼。
3、笔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10:00—11:30(语文学科至12:00)。
4、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满分150分,政治、地理满分100分。
(五)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入围线上所有人员均入围考核)。考核入围人员名单由我校电话通知到人并在学校微信公众上公示。
2、考核要求及内容:备课时间30分钟,考核时间15分钟(含试教10分钟,面试5分钟),百分制计分。试教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内容。
3、考核地点:长沙县第一中学善思楼2至5楼。
4、考核时间:2021年4月10日下午2:30开始。
5、无竞争性岗位,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成绩折算
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考核、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综合成绩)。
(七)体检
1、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只递补1次。
4、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只递补1次。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一中官网、长沙星沙人才网和长沙县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拟聘用人员按照我校官网通知要求来我校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规定时间内未到我校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所有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4、签约对象须提前(时间另行通知)赶到我校跟班见习(论文答辩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一周向学校请假),见习期内,我校提供工作用房和补贴生活费。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内管理,享受长沙县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学校提供工作住房。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与指导下,由长沙县一中具体组织实施。
3、各环节所有通知均以长沙县一中官网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长沙县第一中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二路1802号
联系电话:0731-84080143,84072995
传真:0731-8408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