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一中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
(三)组织考试
面试、笔试和课堂教学(实际操作考核)工作由湘潭县一中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保密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
1.面试
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小组为7人,其中校外评委不得少于4人。具体说明如下: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在县一中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面试当日发放)。
(2)学科专任教师岗位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体育(足球)教练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和自身技能测试,其中结构化面试占该项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该项成绩的50%。
(3)面试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所有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经县人社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至2:1。
因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而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其他招聘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确定为笔试对象。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7日14:00,在县一中进行。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
(3)报考学科专任教师笔试内容为:以高中为起点、所报考学科专业内容,高考难度试题。
(4)报考体育(足球)教师的笔试内容为:以高中为起点的体育专业基础知识(50%)及足球专业知识(50%)。
3.课堂教学(实际操作考核)
具体说明如下:
(1)课堂教学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8日9:00,在县一中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
(2)面对评委说课20分钟。学科岗位考生教学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具体内容由评委抽签确定;体育(足球)教练考生教学内容为足球专业训练。
(3)评委小组为7人,其中校外评委不得少于4人。
(四)体检。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实际操作考核)成绩×30%。
(2)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课堂教学(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检组织
体检工作由县一中具体组织,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体检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资格审查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整个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社局官网、湘潭县第一中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核准为聘用人员。由县一中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列入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按期上岗、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及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在湘潭县第一中学的最低服务期为三年。
3.湘潭县第一中学免费提供三年周转房住房。
七、工作要求
湘潭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湘潭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程序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附件:
湘潭县第一中学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