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浙江省舟山中学(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285号)。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时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5.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或证书;
6.一寸彩照2张;
7.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七、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在招聘计划数6倍及以内的,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6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谈时间初定2021年4月10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复审时告知。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考试形式为面试,包括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还相同的,则加试。
考试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3)
附件:附件.docx
1.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
3.考生防疫须知
舟山市教育局
浙江省舟山中学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