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根据公告的时间到达所属区域招聘工作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的人员,须于2021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逐项填写《2021年度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上附1寸彩照)。
(二)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三)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
(四)确定初步人选
招录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五)双向选择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六)考核
由考生本人提供身体情况自查表,其所在毕业院校出具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经资格复查,符合招考条件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根据通知赴洛阳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递交至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九)录用
聘用学校与录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洛阳市机构编制办公室委员会、洛阳市教育局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
五、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者要遵守招聘工作站所在城市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合格(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应聘。应聘者在各个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各招聘小组设疫情防控专员,监督、指导面试(试讲)现场疫情防控。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9-63259478、63250306监督电话:0379-63295566)
附件: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