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如果报名人员与所需职位的比例为1:1,则用简易程序进行引进,即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由县纪(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派人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在考察结束前,如有考生放弃,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递补。在考察结束后,不允许考生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在考察开始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录(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录(聘)用。拟聘人员在双峰网和双峰电视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录(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引才政策
(一)引进的人才,定向安排到有关部门(单位),作为事业编制干部使用。
(二)引进的人才由组织部门负责跟踪管理,均作为战略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明确所在单位的单位一把手作为具体培养人。
(三)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其工作时间均在引进单位上班的,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5年内每月享受生活补贴。高学历人才每月1500元,专门人才每月1000元,以上补贴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报到之后的下月起发放。
(五)引进人才5年内每年发给住房补贴,高学历人才和专门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该项补助由用人单位发放。
(六)引进人才原则上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引进。
(七)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八)拟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一)高学历(专门)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引才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高学历(专门)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引才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引才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才对象要严格遵守高学历(专门)人才引进的相关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引才条件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引才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原则上报名填报的手机通讯必须在本次招聘完成前保持畅通,如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更换手机号码,没有及时告知县委人才办,导致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联系不上,视为主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双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8-6835610
电子邮箱:sfxrcb@aliyun.com
中共双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双峰县新行政中心5435办公室。
邮编:417700
附件:
1.2021年双峰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专门)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中共双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