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有笔试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教师B类和卫生C类岗位中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5)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领证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面试组织实施的主管单位另行公告。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分岗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管理。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试教说课、业务能力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
①A类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②教师B类岗位采取试教说课方式。按照报名的学段选定与岗位名称相关的试教课题。由华容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③卫生C类岗位采取业务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量化记分。考核应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由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的9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招聘资格(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方式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①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③再相同的,以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名。
3.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毛发检测
1.体检和毛发检测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和毛发检测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选岗和考察
1.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确定单位的同一岗位考察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单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选岗完成后,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3.聘用对象的确定。考察完成后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递补规定
在体检、选岗和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资格审查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rong.gov.cn/)”公布。
(七)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被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本次招聘正式聘用后原则上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3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均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uaro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华容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0-4188382(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
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30--418965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咨询电话:0730—4233051
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30—4233052
附件:
1.华容县2021年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校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