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内容为专业试讲答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应提供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本校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认定。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防疫期间面试有关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面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面试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面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面试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面试当天报到时或面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面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
2.按《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相应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三年过渡期内)、生活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中店42号
交通线路:乘15、22、75、77、85、312、329路公交车至福建建筑学校站点下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3741210
联系人:罗老师(13003891601)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教育厅人事处、校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3741907(校监察审计处)
附件:《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docx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