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已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仍未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个别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大于30人时,则需笔试后,再进入面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
(2)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jrs.gov.cn/))。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用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需进行面试加试。说课教材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说课和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有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面试总分为130分,说课和答辩成绩100分,专业技能加试30分。需加试专业技能的,加试时间由面试考官酌情确定。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不含加试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不含加试成绩)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不含加试成绩),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有效面试分数:面试成绩(不含加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为有效面试分数,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1.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闱。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要求在市直学校内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期内可在市直教育系统内调整。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隔离后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7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提前4天来浔,集中隔离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隔离后参加考试,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若为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到浔后由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监测期满后,如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若为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到浔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进行7天居家隔离,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教育局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92-8133568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792-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教育局人事科:0792-8226676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