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园招聘会报名(含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
组成校园招聘组,适时选择部分高校组织现场招聘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包括其他高校和日常报名的应聘人员)均可携带报名材料到专场招聘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同时须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校园招聘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网站(https://sdgryz.30edu.com.cn/)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日常报名人员参加考核评价。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应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或校园招聘报名地点,于考核评价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完成资格审查(已进行现场报名或校园招聘会报名且完成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考核评价(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并及时在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网站(https://sdgryz.30edu.com.cn/)公布。
考核评价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并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评价对象。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复试形式为答辩,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顺序。
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与考察体检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协议须约定考察、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并在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网站(https://sdgryz.30edu.com.cn/)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二)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发放人才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所在单位追回县财政发放的人才补贴。
(三)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四)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五)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六)引进人才适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政策。
六、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网站(https://sdgryz.30edu.com.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46-6681297,15865980616
附件:
1.2021年“英才进广饶”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引进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英才进广饶”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doc
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