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其中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8)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考生,提供高新区辖区内常住人口户口本(2021年5月14日前落户到万福办事处、吕陵镇、马岭岗镇);
(9)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4)-(9)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教材为各学段各学科的相应教材。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者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组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愿选择具体学校岗位。选择岗位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学前教育教师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并写入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考试报名时,请严格遵守《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详见附件4)。
5.请应聘人员考试当天携带《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入场(详见附件5)。
政策咨询电话:0530-6205966、0530-5205299。
举报监督电话:0530-6202078。
本简章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附件2: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5: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菏泽市社会事务交接工作专班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