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教师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任教学科为准。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报考人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需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报名信息表》1份、与准考证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除试讲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特长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上街区教育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要求
(一)上街区人民政府网是上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笔试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4房间(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与龙江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提交《报名信息表》、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真实,且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上街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公告由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