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6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在学校政工人事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讲(实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试讲(实操)通知在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公共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
(2)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实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操人员。实操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实操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0-3077409(学校政工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0-3077410(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
1.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