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试
笔试及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①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7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地点:长沙,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从事相应学段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90分)、教育理论(5分)、教育政策法规(5分)等。采取合卷形式,各类型笔试专业知识分别是: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基础课、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该学段(该学科)教育教学所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小学综合教师岗位的,为小学教育教学必备的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知识,且语文、数学分值比重各占专业知识的50%。
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及特殊教育岗位的,为该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个人能力。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从事幼儿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报考保育员岗位的,从事幼儿保育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个人能力。
参考凭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四证。自备口罩,经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考点。
笔试成绩查询:7月26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溆浦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7月27日8:30-18: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②面试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2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当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当学历又相同时,教师资格证层次高者优先;当教师资格证层次再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下同。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进入面试环节的对象,请于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在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时间:7月31日上午6:30-面试结束(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地点:长沙,详细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参考凭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四证。自备口罩,经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考点。
形式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五项全能+特长展示,其他岗位为说课。其中:
所有音体美学科岗位须增加专业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教育、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特殊教育及保育员岗位须增加实际操作。
5、资格复审
时间:8月4日—8月6日18:00分止(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分值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审复审对象,出现并列名次时,处理方法同上。
具体安排:
A、8月4日:报考高中、中职、初中岗位的考生。
B、8月5日:报考小学、小学综合教师岗位的考生。
C、8月6日:报考幼儿教师、保育员、特殊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考生。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高中、中职基础课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手语证(限特殊教育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证(限职业中专汽车检测与维修岗位)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书面承诺书(按公告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考生);
B、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及原单位所在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体检
①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分学段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有关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②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③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④体检时间:8月12日上午6:30空腹到溆浦县教育局集中。
7、考核(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考核(察)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进入考核(察)程序的考生,需及时提交本人档案,便于审查。
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8、公示
由溆浦县教育局、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的媒体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9、择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依次公开择岗。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抽签形式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以溆浦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10、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经溆浦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同时,须在录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异动。录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予以清退,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录用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我县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所有相关信息发布,只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红网溆浦站、湖南人事招考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的变动通知为准,且变动信息提前3天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45-3324133(溆浦县教育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监督电话:
0745-3331355(中共溆浦县纪委溆浦县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5-3323552(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招聘方案解释权最终归属溆浦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1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4:溆浦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doc
溆浦县202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