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高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县教科体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5)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等各类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名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实操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2.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急需紧缺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经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但会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在实操结束后,根据所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最低入闱分数划定成绩合格线。凡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事项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实操成绩×7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实操及面试考官执行回避制度,按规定程序抽取异地考官进行。
1.实操
(1)实操时间和地点:详见《实操准考证》
(2)实操内容:实操主要考查应试者所报考专业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实操时间视专业而定,最长不超过4小时,满分为100分。
(3)实操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实操成绩分学科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根据情况适当降低入闱比例或不设入闱比例,不设入闱比例的岗位,考生实操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入闱面试。
(4)实操成绩、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在划定的内容范围内现场抽选与本专业相关的部分内容现场模拟教学场景进行实践教学。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学等能力,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为15分钟以内。
(3)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招聘人数),则按实操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尾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体检结束后,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市2021年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7—6335459(于都县人社局)
监督投诉电话:0797—6335295
2.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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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2021年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赣州市2021年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