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长沙市,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入围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入围体检,如有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高校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十二、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0216(市委人才办)
0731-2868108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1-28686685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
附件 2021年株洲市第二批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长沙站).xls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