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范围: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及教学设计。
(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马鞍山姑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会同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设定岗位招聘计划数1:1.2比例(119人)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讲故事、舞蹈和弹唱的方式进行,每人每项不超过4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讲故事30分,舞蹈30分,弹唱4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姑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全程监督。
(1)按照设定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弹唱、讲故事和舞蹈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弹唱、讲故事和舞蹈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具体方案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不合格者,统一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姑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会同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t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当涂县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一分配至当涂县内公办幼儿园工作。分配后按规定程序与马鞍山姑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本次招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人均每年陆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劳务公司服务费等),并实行薪酬晋升制度。
公示期满,对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纪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tu.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费用每人100元,面试费用每人150元。
4.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5.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考试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7.咨询电话:0555—6748031、6748032、6711446(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8.监督电话:0555—6748028(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9.本公告由当涂县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和马鞍山姑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马鞍山姑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