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区域,已带入的应主动上缴统一保管,面试题本启封后发现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5.考生面试时不得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得穿着制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的随身背包不允许带入考前候考室,全部在考前候考室门外的课桌上存放。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准报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及其他个人信息,只准报面试序号,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得向考官、考场监督和工作人员做暗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过程中,考生要按照规定答题。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后要报告“回答完毕”。面试时间结束,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
8.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逗留,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本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考场监督和综合协调到考后休息室宣布面试成绩,并在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
9.面试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面试结束后,到指定考后休息室休息(午餐统一安排),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离开面试考点。
10.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在面试期间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监督、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考生要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准随意喧哗、走动、吸烟,如需上厕所,需有工作人员陪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后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主动、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面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在体温检测过程中,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未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异常、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考点内,立即移交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理。
3.考生在待考和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必须配合防控工作人员实施现场隔离,移交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理。
4.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健康相关情况,由驻点防控医护人员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稳妥处理。
5.考生因受到属地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到场参加面试,或因在考点被实施疫情防控隔离管理而不能参加面试的,不再另行组织面试。
6.考生须做好面试前自我健康监测及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考生不配合面试防疫检测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核酸检测报告、借用他人手机(健康码)等防疫证明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73-3373129;0373-3069176。
监督电话:0373-3385304;15937371777。
附件:
1.2021年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工作人员面试教材.xlsx
2.2021年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3.2021年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2021年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