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全程需佩戴口罩,不得随意离开座位。笔试卷仅指定位置允许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卷面其余位置不得出现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文字、图案等。
面试过程不必佩戴口罩,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泄露本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原聘任学校、毕业学校及学历等。
6.根据面试抽签情况,部分考生将安排中午之后面试。考点不提供午餐,请考生自备。
7.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
六、考试选岗办法
1.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考核(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不区分学科,时间为60分钟。面试为回答专家提问,设3题,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综合成绩未合格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排名前7名的确定为编内教师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以笔试中教育学、心理学分之和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同分,则加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岗位安排:拟聘人选原则上安排原编外合同教师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原商贸职专编外合同教师按综合成绩位次在公布的对应备选岗位中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同分的,采用抽签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拟聘人选放弃拟聘资格的,可选择转为参聘教师或解除合同,其空额在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成绩进行递补。
七、聘用要求
1.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八、疫情防控要求
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此次专项招聘,所有考生、评委专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测温、亮码、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九、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76761。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