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黔西南州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册亨县户籍(册亨县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暨加分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种类,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填写加分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具备加分条件或自动放弃加分。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黔西南州户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簿》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册亨县户籍(册亨县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须持《户口簿》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填写《报名暨加分表》,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考试
考试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不分学段。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含加分)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职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在60分及以上的人数进入面试。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笔试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发放地点:册亨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楼(册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左侧往上100米处)。
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领取笔试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人员和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若同一职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招聘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不予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体检复查在指定体检医院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查体检所需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在考察中,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2021年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和有关规定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不再递补人员考察。
九、公示、备案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备案
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作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按违约处理。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聘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2021年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册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具体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详见《疫情防控方案》。
(二)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gov.cn/)公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工作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4210426(册亨县人社局)
0859-4211123(册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册亨县纪委监察委)
附件:
1.2021年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2.2021年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xls
4.2021年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xlsx
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