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面试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现行学科教材。参加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只参加面试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准考证领取: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不参加笔试学科岗位的考生和笔试后进入面试的岗位学科考生,于2021年10月
23日(下午2:30-6: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体局人事股(10楼2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面试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试讲课题后,有30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3.成绩计算
(1)只进行专业知识面试的学科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2)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的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学科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的确定体检对象(相同学历者有学位的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公告。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10楼2号)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选岗
拉通排名的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进行岗位选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前述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按程序最多递补两次。
3.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提示
1.请考生持续关注“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状态,在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其他环节时间均须佩戴口罩。
2.考生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进入资格审核场所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纸质),否则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3.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4.面试考生请及时了解天气及交通路况,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等,逾期未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并注意交通、食宿和财物安全。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6222816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七、本公告由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