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的相关安排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https://www.szjm.edu.cn/rsc/rcyj/rczp.htm)栏目公布,应聘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https://www.szjm.edu.cn/rsc/rcyj/rczp.htm)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姓名查询。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岗位,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序。
(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其中党员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学院党委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四)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排序为准。
(六)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4/413
联系人:李老师,於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联系人: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