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制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即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3.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布岗位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排名。
4.心理测试:主要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6.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告通知栏或者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学生处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3)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材料;(4)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的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3.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蒋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3)未能按照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学生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0327(常州大学学生处)0519-86330024(常州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董老师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联系人: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常州大学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