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乡镇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教育理论1》和《教育理论2》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理论》满分为2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总计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拟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成绩低于50分、单科缺考或考试违纪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及其他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所填写的主要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
乡镇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
(3)面试成绩
本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审查考生档案资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为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建立诚信档案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对考生在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过程中提供或伪造虚假信息的,违反考试、体检、考察纪律要求的,分级分类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于考试日前14天内做好体温检测并签订《修武县202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在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交《承诺书》,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指定工作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信息发布
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误理解、未及时查看以及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7188212
监督电话:0391-7192292
1.修武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报考专业参照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zip
4.修武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docx
5.修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