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1月6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4、2021年11月10日(周三)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1月11日(周四)(9:00—12:00)到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135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1月12日(周五)(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11月15日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占50%)+试教(占50%)。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wj.changsha.gov.cn)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wj.changsha.gov.cn)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571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16119、88806570
3、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0731-88667193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0731-88665710
1、2021年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3、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doc
5、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健康信息码生成流程.doc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